標題: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業主委員會考核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 |
索引號:01152200/2023-00011 | 發文字號:烏政辦發〔2022〕35號 |
發文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4859033 |
概述:市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業主委員會考核實施方案 (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 |
成文日期:2022-12-17 | 有效性:1 |
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關于業主委員會考核實施方案
(試行)》的通知
市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業主委員會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22年12月17日
關于業主委員會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活動,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在物業服務區域中應有的作用,切實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黨建引領推動業主委員會建設
?。ㄒ唬┩七M業主委員會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的原則,加大業主委員會黨組織組建力度,應在符合條件的業主委員會成立黨的工作小組,力爭符合條件的業主委員會中黨組織或黨的工作小組組建率達到100%。
?。ǘ┩晟茦I主委員會人選的推薦和組織把關機制。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選舉的組織領導,切實把好業主委員會籌備組及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推薦關、審核關和選舉組織關。符合條件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中黨員比例不低于50%,最少不低于3人。
?。ㄈ┌l揮“紅色人才資源”優勢。一是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引導住宅小區在業委會組建、選舉、討論重大決定事項等工作中,通過召開黨員大會、組織生活會、黨員座談會等形式,讓黨員先知道、先討論、先行動,引導黨員在業主委員會籌建、換屆改選等工作中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帶頭遵守管理規約等;二是用好老干部等資源優勢,鼓勵退休黨員干部等通過相關程序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充分發揮他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二、建立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規范全市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活動,維護業主合法權益,街道辦事處與各嘎查村、社區組建業主委員會監事會,對業主委員會履職盡責情況予以監督管理。
業主委員會監事會由轄區內紀檢監察部門、派出所、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部門、物業服務人、業主代表、物業使用人代表等七人以上單數組成。
?。ㄒ唬?/span>業主委員會未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或者發生應當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情況,業主委員會不履行組織召開會議職責的,業主委員會監事會可以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召開;逾期仍不召開的,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召開。
?。ǘ?/span>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應當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的,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無正當理由不召集業主委員會會議的,可在業主委員會監事會監督下由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業主委員會其他委員召集業主委員會會議。
?。ㄈ?/span>違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或者未經業主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會議的決定,擅自使用業主大會印章、業主委員會印章的,業主委員會監事會可以責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體業主;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可由業主委員會監事會聯系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ㄋ模?/span>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委員存在下列行為的,業主委員會監事會可以向業主大會建議罷免該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委員。
1.阻撓、抗拒業主大會履行職責;
2.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拖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利用職務之便接受減免物業費、停車費,或者索取、非法收受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人提供的利益、報酬;
4.違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或者未經業主大會授權,擅自使用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印章;
5.打擊、報復、誹謗有關投訴、舉報人;
6.未經業主大會授權,擅自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人;
7.擅自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侵占業主共有財產;
8.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超越業主大會賦予的職權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ㄎ澹?/span>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業主委員會監事會應及時向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告,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三、建立業主委員會規范化運作考核機制
?。ㄒ唬┛己私M織
考核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組長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物業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部門、社區居民委員會組成,考核小組主要負責對業主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年度考核。
?。ǘ┛己藢ο?/span>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已備案的所有業主委員會。
?。ㄈ┛己藘热?/span>
年度考核實行百分制評分標準(見附件)。主要考核內容包括:業主委員會規范運作,內部管理及作用發揮情況,督促業主遵守管理規約,履行義務情況,黨建引領情況,自覺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指導與監督情況。
?。ㄋ模┛己宿k法
考核小組按照考評細則,對業主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查與暗訪,聽取業主委員會的年度履職報告,根據檢查與考核結果公布分值與排名。
?。ㄎ澹┆剳娃k法
業主委員會考核工作將作為物業管理進社區的重要內容之一,考評結果優秀的業主委員會,由烏蘭浩特地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文通報表揚,頒發證書,并于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同時通報業主委員會成員所在單位或黨組織,并給與適當獎勵。
考評結果不合格的業主委員會,由屬地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且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業主委員會,通報全體業主,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議業主大會提前啟動改選程序,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直接認定為優秀業主委員會:
1.當年度住宅小區被評為市級以上物業服務管理示范項目、紅色物業項目等榮譽稱號的。
2.小區管理有創新經驗,特別是在對物業服務企業監管方面,取得重大成效的,得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肯定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直接認定為不合格業主委員會:
1.業主委員會組織渙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職責的,其行為嚴重影響物業管理區域安定和社區穩定的。
2.業主委員會有超越權限、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等行為,侵害多數業主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
3.業主委員會由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對物業管理區域安全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
4.業主委員會因管理不到位,網絡留言、市長熱線、群眾來電來訪較多,經查實三次以上且處理不力的。
5.不作為或消極作為的業主委員會,經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指導,責令改正收效甚微的。
6.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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